何處是兒家
我是個一動不如一靜的人,並不很喜歡出遠門旅行或搬家。安定的家是我最喜歡的地方。我生長於臺灣,也安於臺灣,從沒有移民的念頭。但事與願違,神對我卻有不一樣的安排。牧師 1977 年先到美國留學,一年多以後我和女兒去團聚。1979 年 6 月牧師和我在美國一同受洗。
牧師完成學位前兩個月,我在墨爾本的大姐突然來電話,問我們要不要申請移民澳洲?當時澳洲開始接受技術移民,牧師以他在美國的學歷和台灣的專業資歷提出申請,很快的拿到澳永久居留許可。住滿了兩年,可以申請公民。那時我不願歸化為澳洲人,因此不想申請。但牧師基於當時使用臺灣的護照申請去其他國家旅行的簽證相當困難,他勸我還是申請,因為澳洲法律許可在海外出生而成為澳洲移民的人可以保留雙重國籍。我為這件事禱告。在禱告中,神讓我知道所有國家的人,都是祂所愛的,「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 3:16)。神打破了我狹窄的國度觀。
在墨爾本住超過 27 年,女兒、親友、教會都在墨爾本,再一次認定此生不會移居他處。但神再一次打亂我安定的生活。來牧會前,聽說 CCCB教會兩三年就分裂一次,當時心想是因教會的會友很兇悍的關係嗎?牧師和我在禱告中清楚神的心意,而且有了幾方面的印證,我們決定不論如何,都要順服神的呼召,接受懷恩堂弟兄姐妹同心的邀請。牧師和我於 2007 年 9 月底搬到布里斯本。但我內心作好牧會兩年後就會需要打道回府的準備,因此在布里斯本我只買基本需用的家具。
誰知,到懷恩堂牧會卻是神給牧師和我莫大的恩典及祝福。記得第一天我才踏進教會門口時,看到幾位姐妹在服事,內心感動莫名。神讓我知道,教會在分裂幾次後還繼續存留,是因為這些弟兄姐妹愛神家的緣故。懷恩堂的弟兄姐妹不但彼此相愛,也愛牧師和我。弟兄姐妹對我的愛,我常深覺不配得,也因為這愛,布里斯本也成為我所愛居住的城市。匆匆已在布市住了六年七個月,再過六、七個月,又要搬家回台灣照顧媽媽了。何處是兒家?
前不久去機場接一位外州來的,我以前不認識的信徒。途中,車停在十字路口等紅燈時,突然想到:到機場的路是我在布里斯本最熟悉的路!但內心馬上有另一個聲音:熟悉到哪裡的路不重要,重要的是『到永生之家的路你熟悉嗎?』。
馬太福音 12:50『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永生神的家,神家裡的兒女何等有福。家裡的人也要盡家庭成員的本分,如同傳道書 12:13-14 所說『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彌迦書 6: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主內 謝吳月雪 師母